Drake's Weblog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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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商業週刊舉辦的「科技與人性的極致想像」,總計有兩場,我運氣很好地有票,參與了台北場。與談人是過去待過 HP,目前的頭銜是首席電子商務董事長的何薇玲女生,主持人則是商週的發行人金惟純先生。

這是一場讓人有那麼點興奮的活動,在當天獲得主管的首肯後,我不顧外頭的狂風大雨,還因此拋去了來自清大的教授與學生們,上了計程車就是往會場–中油大樓–奔去,一點兒都沒有遲疑,即使那時雨大得嚇人,感冒頭痛得煩人。

當天的活動分成兩個階段,第一階段是 Woz 的演講;第二階段是三位先生女士的論壇(panel?),自由發揮性質的聊天與討論,聽眾也可以參與發問(不過沒有回答這一部分就是了。這樣看來,還應該是 panel 吧,forum 的話,就任何人都可以發問,任何人都可以回覆了)。

Woz 說了不少東西,大抵的內容都可以在他的自傳性書籍 – 科技頑童沃茲尼克 – 中找到(不過其實我沒看過書,所以…這也算是道聽塗說來的),像是:他早期在「製作一台電腦」時,設計出了一個當時幾乎沒有人做出來的精簡版電腦,而且還用了比其它的設計還來得少的元件之類的;Steve Jobs 負責所有的事務,他只想當一位快樂的 engineer,用他的所學所會來改善世界;他樂愛挑戰權威,因為他深信「眾人覺得對的事情,不見得是對的,是可以被推翻掉的。」;他和 Steve Jobs 有次去了 Xerox 的實驗室,看到了 GUI 的雛型,從那時地他就決定一定要製作出一台非常 User Friendly 的電腦出來…等。

然後呢,他提到最多的,就屬「User Friendly」(對人很親切,一般指一台機器或程式的設計,要讓人可以一下子就上手,就像現在不管什麼電器,它們的遙控器一拿起來,大致只要一兩分鐘,你就可以掌握到常用的功能了)和「Humor」(幽默,這我就不知道怎麼解釋了,因為我是一個沒有幽默感的男人,整個就是無聊透頂了)了吧,多到讓我覺得,這兩點是他感到非常驕傲的事,而且是唯二的事。

草創 Apple 公司時,請來學教育的人合作,好了解一個人是怎麼教會自己一個新的事物,再把這個經驗延伸到 Apple 電腦的設計裏頭,使 Apple 成為一台不需要人教,也可以很會上手的機器;為了更了解人類的學習,在設計好 Apple 系統後,做了很多「人體實驗」,把一些不同背景年齡的人,關進一個實驗室(我猜,那個實驗室該不會是白色的吧…這樣的感覺更有「不人道的人體實驗」的意味在),裏頭放一台 Apple,然後觀察他(她)的反應與使用行為,做為回去修正的反饋;他們仔細研究那每一個小小的 icon,讓它們在很多情況下,可以達到「What You See is What You think is What It really Does」;他們做了很多 metaphor 的設計與 blah blah…

他還提到「memory」這個東西。他指出,人的 memory 存在的型式,並不是只有在大腦(brain)裏的,也會以不同的型式存在於不同的地方。這邊,他舉了一個「手」的例子。一位在工廠工作,眼面擺了一個超大的執行平台,上頭放了密密麻麻的按鍵,而他的工作就是在上頭敲敲打打,愈快,表示他的產能愈大,而他也的確可以非常地快,至於為什麼可以這麼快,是因為他手上的 memory,使得這位工人可以在幾乎不動腦的情況下(當然,這只是一種程度上的差別,沒有人可以不用腦做事的,除了反射神經以外),做快速的按鍵操作(PS. 這是個修正過的例子,因為我有點不大記得他說的細節,只知道有這麼個例子的印象)。也就是說,因為 memory 和 user friendly 習習相關,一個東西你說他很親切,有很高的原因是因為它存在的方式或行為模式,和你腦子裏想的差不多,更進一步來說,你腦子裏想的,有非常大的一部分是靠你過去的經驗與計憶得來的。

這個玩意兒,這點讓我相信,他真的是不折不扣的工程師(哈)。現成的 keyboard layout(鍵盤上,每個字母的位置),是在古老的過去決定出來的。(真的很古老,你不會相信的,是在 1860 年代的打字機上定出來的)現在常見的 layout 叫 QWERTY(是的,他們就是鍵盤上,數字的下一行,由左至右的六個字母),它被刻意弄成這個樣子,是為了讓人的打字速度變慢。真的,沒有在唬你,為的就是讓人打字變慢,因為那個時代的打字機速度很慢,人打太快的話,機器就會卡字,為了不讓機器發生這個缺失,於是設計一個非常沒有效率的 keyboard layout 出來。而 Dvorak 則是 1936 年提出,他有很多好處,重點是,他可以對打字速度有一定以上的提升,這對於要打很多英打的人(像是 programmer,editor)來說,是有很大的好處的。是的,Dvorak 是只有 computer otaku 到一定程度(hacker)的人,才會去考慮與學的東西,而 Steve Wozniak 很明顯是這一類的人。

Steve 還提到一點,他說他熱愛 computer,所以不管是上班還是下班,他都在玩弄 computer,做著相關的事,即使下班後,一般的人都打打開電視、約會、運動…,他還是選擇繼續他的 computer 玩具,做一些有的沒的,試一些有的沒的。在此,我不得不說他是一位阿宅,只是宅的部分不是日本動漫畫或遊戲,而是很硬的硬體。所以說,他即使知道自己平時玩的東西得花去他不少時間,而且不會有人付錢給他,但他就是想繼續做,希望從中發現或發明些什麼,然後如果還因此有人拿來用,那就更棒了。

最後他指出「Having fun is the most important thing」。

第二階段,是他們三人(金惟純、Steve Wozniak、何薇玲,講台上,由左至右坐在各自的黃色沙發上頭)的談壇。

老實說,他們聊的話題有點無聊,或者應該說,兩位台灣人問的內容很無聊,無聊到我幾乎忘了有什麼有趣的議題,讓我很想早點閃人溜到咖啡店偷一下時光。整個來說,讓我對於何女士的印象非常的差…於是我決定這部分,就直接跳過好了?!

對了,Steve 說他也有用 Google Calendar 喔,而且他非常的愛,因為這樣,他可以自己調整行程,他的助理也可以調整,然後他走到哪都可以上網查看他自己的行程,方便極了。

喔,對了,他非常愛 Segway 的車(叫 Ginger 的樣子),下頭是一張示意圖,一群人使用這種車,在美西舊金山的金門大橋公園上打馬球,不過我是聯想到在天空飛的野雁排的人字形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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