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rake's Weblog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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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的時候,你一定常常發現,坐在你隔壁的同事,關在專用辦公室裏頭的主管,或是放眼望去,盡收你眼底的下屬,他們每個人除了手邊的工作,都同時在忙著自己的私人興趣。這邊說的興趣,是在去除了像是開心農場、MSN、噗浪客…等的東西,也就是說,即使你把 web game, social network 或是 blog 等因素拿掉不看,每個人還是一樣忙著一些事情,與工作無關的事情。

忙著經營個人部落格;研究下一次出國遊戲計畫;認真回答雅虎奇摩智識家上的問題;研究怎麼寫一個 iPhone App;參加網路上數不清的贈獎活動;活躍於 babyhome, mobile01, gizmodo 這類社群網站上;或甚至在研究怎麼弄一個 startup 來…

這讓我想到前一陣子在看 Joel on Software 這本書,有一篇 The Guerilla Guide to Interviewing,裏頭指出,面試程式設計師,這件事看似複雜,其實只要抓住兩點就行:

  • Smart; 聰明
  • Get Things Done; 能把事情做完

因為聰明,所以知道遇到問題時,怎麼解決,更重要的是,以「不額外造成其它問題的方式解決掉」。「解決問題」,像是種短暫的現象,像是寫個小 script 。但很多時候,這個小 script 會在一週,一個月,或是一季過後,產生了更多的問題,於是得動用到兩三位工程師來了解狀況,最後再由其中一位,花上一週執行,才能把新產生的問題一一解決掉。

第二點更有趣了。Joel 指出一個「無法把事情做完」的例子:博士。如果你有遇過一些“博士“,他們很懂得分析一些問題的複雜性,然後會努力告訴你,這些問題,其實骨子裏是同一個問題,然後他們有什麼特性,應該套用什麼 pattern 或是演算法來一次處理…但是最後,他們卻寫不出一個足以應付真實世界多變的程式來。他們是學院聖殿下的產物,只是稍為太超然,活得太像神仙,而忘了民間種種凡人俗子要面對的,奇形怪狀的情況。

我想,還需要新增個第三點:

  • 熱愛手邊的工作,把一部分工作變成一種興趣與玩樂。

更正確地來說,會下班後跑去書店或圖書館找資料,上網 google 也是一定要會的,同時還會很積極動用他(她)的人脈關係來研究,或甚至回學校,厚著臉皮去找當年把他(她)當掉的教授請教的。我想擁有這種特質的人,同樣重要。

    • Non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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